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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常见问题之在东莞市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条件


  1.严格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2005年26号令)和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粤财会〔2005〕60号)规定的报考条件执行。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在东莞市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需提供东莞市居民身份证、或东莞市居住证、或东莞市工作单位证明(单位证明只需在申请表上盖单位公章即可)、或东莞在校生需提供学生证。

更新时间2023-02-20 21:38:19【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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